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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移民的分类

一、(EB-1)杰出工作人员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

  a、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

  a、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b、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三、(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四、(EB-4)特殊移民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此类移民主要是指那些获得资格证书的教士或宗教工作者,申请到美国从事他们的宗教工作。

五、(EB-5)投资移民

  此类移民是指,在美国进行一定数额的风险性投资(一般为一百万美金),并为美国公众提供一定就业机会的外籍人士,能够申请获得两年条件式永久居民的身份。两年到期时,需要申请去除条件式,以便获得永久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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