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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1: 回美签证

如申请SB1签证,需于任何一个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10:30到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移民签证部提供如下文件资料:(办理时间和办公地址如有变动,将在本馆网站上发布)
• 填写DS-117表:Application to Determine Returning Resident Status
• 护照/绿卡/回美许可证/其它有效身份文件原件
• 中英文声明解释逾期逗留的原因
• 证据证明在声明中提及的原因。所有提供的证据资料都必须有英文翻译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可于任何一个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签证部递交申请。在缴纳申请费400美元或人民币2,850元后,领事将与你面谈。第一次的面谈只是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回美签证的要求。
如果领事决定申请人合符资格,领事馆会给申请人寄一份移民签证申请邮包。之后申请人需等待第二次的面谈。在第二次面谈的当天,申请人还必须另缴400美元或2,850元人民币的签证申请费。请注意,符合申请回美签证的要求并不保证该申请人的签证申请一定会被批准。领事将会与申请人进行第二次面谈并审阅有关移民材料后方能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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