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3---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申请CR1/IR1立即亲属移民得到受理通知之后,批准之前,凭借此非移民签证提前进入美国等待其批准,入境后需要调整为绿卡身份,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 K4 。CR1/IR1申请中,收到申请费收据P1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滤到国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在申请CR1/IR1后,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用CR1/IR1的P1申请,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P1,P2,P3,P4及面签,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绿卡,否则先在广州美领面签K3,先到美国团聚,再选择:
a. 终止CR1申请,在美国直接转身份申请绿卡;
b. 继续等CR1,收到CR1的面签通知后,回广州面签CR1,再以CR1签证入境,取得绿卡;
K3不是必须的,主要是看当CR1/IR1的签证速度。CR1/ IR1收到P2后,不能申请K3。K3不属于移民签证,有两年多次往返期限。
CR1/IR1(DCF)不能申请K3,因为配偶本来就在中国,不存在夫妻团聚,而且CR1/ IR1(DCF)很快。
如果您有孩子,可在K3申请表里填写孩子的信息,则K3自带K4。如果K3申请表里没有填写孩子的信息,则表示没有申请孩子,即K4。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不能申请国外CR2/国外IR2,但没有明文规定不能申请K4,曾有K4被拒签,也曾有K4拿到签证(可能是签证官当时没有注意K3结婚时K4超过18岁),不过可以试一试,K3可以自带K4,如果拒签仅损失体检费约800RMB及面签费904RMB,但是K4入境后,不能转身份,可以拿K4签证在美国待2年,满21岁时须离境,在美国期间可以上学,然后想办法转学生簦证或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转身份拿绿卡。
孩子超过21岁,不能申请K4,因为孩子超过21岁,不能入境美国。
签证面试时,孩子超过21岁不能获得签证。 入境时,孩子超过21岁,也不能入境。
如果孩子是美国公民与您亲生的孩子,且美国未婚夫在美国居住满5年,则孩子可自动成为公民,美国公民可直接到美领为孩子申请美国护照,直接与您去美国。否则,孩子不属于美国公民,需要为孩子单独填写申请表格和申请费,CR1不能自带回CR2。
K3和K4可以一起面签,K4也可以在K3入境美国一年内再申请面试,在K3入境一年内入境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