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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L2签证常见问题(一)

1.在美国国内怎样延长L签证

答:在美国国内申请L签证延期需要以下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护照。此护照必须还有最少六个月的有效期。

2)护照上必须有上一次的L签证印章。上一次的签证必须还有60天的有效期,或者过期没有超过一年。护照必须留有一空白页可放新签证印章。

3)申请人入境时海关给予的I-94小白卡原件。如果I-94上面的居留期限已经过期﹐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移民局身份延期批准书(I-797)

4)有效的移民局L身份的移民局批准书。

5)申请人顾主的介绍信。此函要介绍公司的背景、工作的性质、申请人的资历等内容。此函必须写在顾主的信纸上以及必须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名。

6)填好的OF-156表格和一张照片。

7)签证申请费

备:L申请人也可以回原住国到所属的领事馆区办理续签。

申请人需把准备好的申请寄到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

2. L延期的主要资料有哪些?

答:1) 公司报税及或财务报表;

2) 过去六个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合同、提货单、信用状、发票等;

3) 公司办公室租约;

4) 员工薪水报表;

5) 本人发薪水证明;

6) 母公司人员组织结构表;

7) 分公司﹙美国﹚人员组织结构表;

8) 分公司向母公司提交的年终报告或计划书。

3. 移民局是针对中国大陆的L-1加紧控制审核么?

答:美国L-1签证原来是签发跨国企业的经理人员,并藉此促进双方贸易。

由于L-1能直接申请绿卡,同时申请条件比百万投资还容易、更优惠,90年代初引起国内很多人的注意,由于贪图便宜,许多申请案件都找缺乏常知、对移民法律一知半解者承办,同时在办理中弄虚作假,比如,一个地址挤进了二、三十家公司,总公司资料如公司图章、签字都可弄假﹙有的申请人并未得到总公司的最高层的同意﹚,这种非专业化的运作和内容弄得申请材料漏洞百出,引起了移民局、在华领馆签证官们的广泛注意,因此移民局对于弄虚作假的L-1采取了更严格手段控制。

但只要公司是真正成立并健康运营,符合法律规范,移民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而非有意刁难中国大陆申请人。

4. L1签证持有人的实际发薪可以少于申报移民局表上的薪水么?

答:从法律的观点来判断,送呈政府的一切数据必须是真实及遵守的。如果被发觉有故意欺瞒政府,那么移民局可采取惩戒行动。由于L-1是外国公司派来美工作的,他的部份薪金可以在他原住国支付,譬如为了支付家属费用﹙如果家人没有来美﹚,房租、银行存款、退休养老金等等,移民局当可理解。但必须由在中国的总公司发出证明文件。

5. 母公司在美成立子公司之后,在美设立公司账户存入多少钱方为合格?

答:没有标准,但至少能出示开办费及付申请人一年的薪金,所以至少需三至五万美元。我司一建议是五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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