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它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现在,已经有不少申请人以这种方式进到了美国,而且获得了美国绿卡。
美国政府为了鼓励更多的海外企业到美国投资,因此允许海外母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时候,可以派1-2名公司的管理人员到美国出任分公司的经理,这种提供给海外公司经理的签证就是L-1签证,被调派到美国工作的L-1签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经理,如财务经理、业务部经理等,或者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并在母公司内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
如果您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在中国企业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最好申请L-1签证。持这种签证进到美国,一年后,全家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如果您早有投资意向,可在进到美国后,从容地考察投资项目,完成您的投资计划。在美国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后,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L-1签证持有人可依法向移民局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绿卡”。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1990年美国大幅度修改了移民法,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不需要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L-1签证能确实允许您拥有“双重倾向”)。这表示您可以用L-1签证入境美国。同时,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申请美国绿卡。签证允许其持有人在美国工作并被允许携带家眷到美国居住(办理L-2签证),子女可以享受美国的免费教育,在美国就读可以不用支付高额的国际学费,享受当地学生待遇。 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绿卡的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尤其是911之后美国经济一路滑坡,国务院和移民局更是对L-1/L-2签证大开绿灯,是最佳的美国移民途径。
移民美国后可以享受许多优惠的待遇,仅仅一个美国大学的四年免费教育,就可以省却您小孩的十万美金的留学费用,这还不包括中小学的免费教育费用,提早移民美国,让子女早日接受世界一流的免费教育,是给您的小孩的最佳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