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美国,应提前多久申请签证
请在预定出发的日期前尽早申请。由于申请人人数并不固定,面谈需要等待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最好提前咨询了时间再做具体的安排)
2.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移民法中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规定:
每个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能让领事相信你有归国的约束力并如期回国,否则,将被依法拒签。
3.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要间隔多久呢?
不是。如果您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您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并且您能在美国境外建立具有说服力的关系,您就能再次申请签证。重新申请签证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可以随时重新预约面谈。
4.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等等。
不是。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如果您符合条件,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
6.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7。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显示的您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您有移民倾向,而您必须能证明您的整体情况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